從商務部獲悉:自7月1日起,新修訂的《外貿法》將正式實施,並將實行外貿經營主體備案登記制,取消對外貿經營權的審批。
長期以來,我國一直實行外貿經營權審批制,而根據加入WTO承諾,我國應於今年全面放開外貿經營權。外貿經營由審批改為備案登記制,既放開了經營權,促進了經營主體多元化,又可保證對外貿秩序的有效監管和維護。這種備案登記制是一種自動登記的方式,不
再是行政審批,不對外貿經營者取得經營權的獲得構成任何障礙,只為政府的監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礎。企業只需填一張簡單的表格,另持工商營業執照(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批准證書等文件),即可到備案登記機關在5個工作日內辦妥登記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