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稅區與其它區域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匯總簡表(五)--天津港保稅區投資網
 
 
保稅區與其它區域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匯總簡表(五)

區名

經濟技術開發區

新技術產業園區

出口加工區

保稅區

區域特點

外引與內聯相結合,興辦生產性企業和科研事業,發展新興產業和第三產業,重點引進高科技及資本密集型項目。

鼓勵投資出口加工企業、專為出口加工企業提供服務的倉儲和從事區內貨物進口的運輸企業

鼓勵投資貿易、物流、倉儲、出口加工、運輸企業、金融和展銷機構

外資生產性企業所得稅稅率

15%(免征3%的地方所得稅)

外資生產性企業所得稅優惠

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企業,實行『兩免三減半』,即自獲利年度起第1、2年免征,3-5年征收一半-7.5%

先進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

自『兩免三減半』期滿後再按10%征收三年

產品出口企業所得稅優惠

自『兩免三減半』期滿後按10%征收(當年出口額達產值70%以上的企業)

進口自用生產設備及零配件關稅、增值稅

鼓勵類生產性企業免征

一律免征

進口辦公用品、管理設備關稅、增值稅

不能免征

一律免征

進口原料、零配件、燃燒關稅、增值稅

除加工貿易企業可以采取保稅進口外,其他企業不能免征

一律免征

加工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、原材料及辦公用品涉及許可證的

國家鼓勵類加工項目免許可證,其他均需許可證

所有加工貿易項目均免許可證

含保稅原材料的成品內銷

按成品征稅

按成品征稅

如含部分國產原料,則只對進口料件征稅

國產原料生產的成品出口退增值稅

必須待成品離鏡後纔可以退稅

國產原料進入區內即可退稅

必須待成品離鏡後纔可以退稅

內外銷比例

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能解決外匯收支平衡,除涉及進出口許可證和國家配額制度管理的以外,可自行確定產品內外銷比例,其他的外商獨資項目,可視項目情況放寬產品內外銷比例。

產品70%以上外銷

無限制

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

分為A、B、C、D四類企業,實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管理

不實行保證金臺帳制度

增值稅稅率

13%(農業相關項目)、17%

稅後利潤再投資鼓勵政策

再投資於本企業或新企業,限期在五年以上的,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所得稅稅款的40%。如再投資的企業屬產品出口或高新技術企業,可全額退還已納所得稅稅款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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